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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校区综合办公楼拆除工程校内采购公告
  • 来源:海南省技师学院
  • 上传者:基建项目管理部
  • 发表时间:2026-02-03
  • 浏览量:1

海南省技师学院

老城校区综合办公楼拆除工程校内采购公告

 

我院老城校区综合办公楼拆除工程组织校内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响应人(供应商)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老城校区综合办公楼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hnsjs_gcjs_2026_04

二、项目预算金额及说明

总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00210.49元。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建筑工程拆除作业相关资质;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响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者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1.4响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1.5没有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人。(可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相关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截图时间应在询价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如查明存在相关失信行为取消响应资格和中选资格);

1.6响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1.7响应商及采购代表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股东、管理人员、员工)与其他响应商不存在:参股、隶属、管理、互相交叉任职等关联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到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建筑物拆除作业”相关经营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下午16:00时前,必须将报名表(见公告)发送至海南省技师学院基建设备项目管理部邮箱:Hnsjs_cgzy108@126.com。

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2月6日下午15时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评审时间:2026年2月6日下午15时00分;

4.评审地点:海南省技师学院老城校区康养楼1楼10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海南省技师学院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南海大道1138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789303098

六、公告发布媒介:海南省技师学院官网。

 

附件:1.校内采购响应单位报名登记表

2. 老城校区综合办公楼拆除工程--施工图

3. 海南省技师学院老城校区综合办公楼拆除工程采购文件